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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在职攻读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07-7-15 18:03:06 浏览次数:957

关于制订在职攻读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 南方科技培训院 | 2005-10-20 15:32:37 ]
为促进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入学要求、培养方式、学位授予等环节的规范化,确保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指导意见》,供各培养单位参考。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的培养目标是面向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面向企事业单位对软件工程技术人才的需求,培养高层次实用型、复合型软件工程技术和软件工程管理人才。

    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应当有较宽的培养方向,包括软件工程、系统工程、领域工程、数学化技术、嵌入式软件及应用、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技术,以及软件项目管理、软件开发、软件测试、软件质量保证、系统管理与支持、市场营销等方向。

    培养要求:

    1.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软件工程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很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具备运用先进的工程化方法、技术和工具从事软件分析、设计、开发、维护等工作的能力,以及工程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3.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良好的阅读、理解和撰写外语资料的能力和进行国际化交流的能力。

    二、入学要求

    1.招收对象主要为具有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或在职工作人员,所学专业和年龄不限。申请报考者,需要较系统地掌握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特别是计算机软件和信息技术领域的专业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软件开发或软件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

    2.报考人员须参加攻读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外语、数学、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考试。专业基础考试和专业综合考试的重点是考核考生对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特别是计算机软件与信息技术领域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解决软件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3.各单位可以根据国家有关工程硕士入学考试的基本要求,以及本校培养方向和专业特点,自行规定外语考试的语种,专业基础考试和专业综合考试内容等。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本领域采用系统的课程学习和工程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软件工程实践要求学生直接参与软件工程项目实践,完成必要的技术方案设计、软件开发、项目管理等工作,并在所取得的工程实践成果基础上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

    2.研究生可以采取边工作边学习的方式,各门课程(包括实验性课程)的要求和课时数须与全日制研究生要求相同。

    3.学校可以聘请具有丰富实践和教学指导经验的企业资深技术或管理人员参与课程教学,并对学生的软件工程实践进行联合指导。

    4.应提倡和特别加强双语教学,包括直接采用英文原版教材、聘请国外教授讲课或讲学等。

    5.学习年限一般为2到4年,其中从事软件工程实践的时间不得少于1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原则

    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课程体系应当遵循五个基本原则,即先进性、灵活性、复合性、工程性和创新性。课程体系应包括基础理论课程、技能培养课程、项目管理课程等。

    (1) 基础理论课程:主要包括必要的工程数学、软件工程方法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为学生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在数学方面,重点应包括概率与数理统计、现代工程数学基础等;在软件工程方法方面,重点应包括软件过程与软件工程管理、面向对象方法(UML)等。

    (2) 技能培养课程:主要讲授先进和实用的软件开发方法、技术和工具,并强调应用技能的训练,包括需求获取与领域分析、软件项目计划与管理、软件质量管理、软件配置管理等方法、技术与工具,以及有关专业技能的认证课程等。

    (3) 项目管理课程:主要包括软件项目管理、CMM系列、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课程。

    2.课程设置指导意见:

    课程学习总学分要求不得低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要求达到18学分。(平均16-20学时可计作1学分)。从课程结构上可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选修课。学位课应强调本领域的理论基础与核心技术,选修课程注重工程能力培养,并结合市场应用需求。

    为加强软件人才的国际交流能力,要求不少于二分之一的课程采用双语(或英语)教学。

    下面列举的课程为目前推荐的部分重要课程,各学校应当按照上述基本原则根据自身特点、新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对课程系列作适当的调整。

    (1) 公共基础课(学位课)(至少8学分):

    l 政治理论:如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l 高等工程数学

    l 外语

    (2) 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不少于4门,8-10学分),主要包括:

    l 软件项目管理

    l 面向对象技术

    l 软件体系结构

    l 先进软件开发技术与工具

    l 软件质量保证与软件测试技术

    l 软件过程改进与管理(CMM系列)

    l 计算机网络技术

    l 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等

    (3) 选修课(至少3门)

    选修课程可以根据各学校的特点和特色自行规定。此外,对于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需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修必需的计算机专业基础课程。

    (4) 必修环节

    l 开题报告

    l 论文工作中期报告

    l 软件工程实践

    (软件工程实践是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的得要环节。由学校教师或企业中经过学校聘任的资深技术人员或业务主管负责指导,由学校工程硕士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

    五、软件工程实践与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一般应直接来源于企事业单位,具有明确的应用背景和实用价值,同时应具有先进性、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2.论文形式可以是工程项目技术报告、关键技术的研究论文等。

    3.评审与答辩:

    (1) 学位论文的评审着重审核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项目具体方案及其实现的先进性、合理性、技术难度、工作量和实际效果,以及报告的规范化程度和质量。

    (2) 攻读软件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 学位论文应有2位专家评阅,其中至少一名应为学校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的教师;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2位专家不是论文作者的导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应有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六、学位授予

    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培养单位学位评定会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2001年1月18日

    





抄送:有关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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