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羽丰学校“会计考证培训”资格由东莞市财政局备案
2007年12月,羽丰学校“会计考证培训”资格由东莞市财政局备案,从而结束了东莞市清溪镇没有一家民办学校有“会计考证培训”资格的局面。
根据财政部2000年5月8日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会字[2000]5号)、2000年9月13日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会[2000]13号)、2002年7月25日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凡是没有经市级财政局备案的培训机构,不得招收“会计考证培训”学员,否则由此带来的不能报考或者学生考试时成绩有误,由考生和非法招生的培训机构负责。